如皋市如皋港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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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如皋港闸管理所2018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通知

2018-09-04 来自:如皋港闸管理所

  各室、组:

为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我所编制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经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室、组根据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2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2018115

 

如皋市如皋港闸管理所办公室    2018115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

一、安全生产总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所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8年度目标计划

2018年,我所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生产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死亡责任事故为0

2)重伤事故为0

3)轻伤人员控制在1人以内(含相关方人员)

4)职业病为0

5)不发生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火灾责任事故;

6)机械电器设备重大事故为0

7)道路、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为0

8)无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2、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1)无重大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率99%;治理率100%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职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率100%,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特种设备按时检测率达到100%,设备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达到100%

4)生产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

5)项目施工现场达标率为100%

6)安全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7)各类事故“四不放过”处理率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根据我所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根据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

3、所安全组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安全生产领导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年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奖惩。

(三)组织机构保障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2、我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组织网络,配备兼职安全员。

(四)安全生产投入

1、按照《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资金, 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2、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程序符合规定并严格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落实费用使用计划,并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应急管理、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及安全月活动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

4、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工程管理安全工作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职责。

3、各室、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的培训、考试。

4、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汛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规范、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5、加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检查和整改记录、危险源及监控、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事故管理记录等反映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记载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水利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

(六)教育培训

1、严格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通过考试、抽查等方法评价培训效果。

2、各室、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管理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培训合格。

3、对在岗的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员工上岗前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有关管理、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作业人员转岗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应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应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对外来承接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进入作业现场;需持证上岗的岗位,不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6、闸管所要组织被派遣劳动者或临时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要持证上岗。

7、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七)设备设施

1、安全设施

安全色、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防护、消防设施等配置及维护符合设计或有关规定。

2、运行管理

1)设备操作要认真核对操作票内容和操作设备名称,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监护。分类建立完善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等台账。

2)认真监视设备运行工况,合理调整设备状态参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情况。按规定时间、内容及线路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运行记录规范。

3、检修管理

1)编制水闸机组检修作业指导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重大项目有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对检修现场实行隔离管理,检修物品摆放规范。严格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修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资料完整。

4、特种设备管理

按规定登记、建档、使用、维护保养和每月自检,按期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设备设施验收及拆除、报废

1)按规定对新设备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2)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涉及危险物品的应制定处置方案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相关资料。

(八)作业安全

1、生产过程控制

1)工程安全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以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主要建()筑物的观测和分析;对设备设施、水工建筑物等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开展工程安全鉴定,鉴定成果运用符合规定;开展设备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评价;开展设备(设施)、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编制工程观测、设备等级评定作业指导书,规范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上述有关报告的编写符合有关编制规定,安全信息的统计、报送等符合有关规定。

2)防汛度汛管理

①加强防汛度汛组织机构建设,人员配置齐全,岗位责任明确;按规定编制工程防汛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洪水调度方案。

②防汛度汛物资设备 (防汛器材、料物、抢险设备等)配备充足,定期对抢险设备进行试车,对抢险物资进行检查,日常管理规范。

③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培训,汛前按规定组织常见险情的抢护演练。

④按规定开展汛前、汛中和汛后检查,记录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消防安全管理

①严格消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

②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等设施设备,并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

③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④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4)用电安全管理

①配电箱、开关柜等用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②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对接地、接零保护和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用电管理记录规范。

③用电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作业许可证方可从事用电管理、检修工作。

2、作业行为管理

1)调度运用

①严格执行调度方案,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清晰,并有记录。

②操作规程明示,操作人员固定,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

2)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

工程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规定进行项目实施。

3)水行政管理

①定期组织水法规学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和巡查人员熟悉水法规及相关法规,做到依法管理。

②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无排放有毒或污染物等破坏水质的活动。

③水法规等标语、标牌齐全醒目。

④配合有关部门对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

⑤案件巡查取证手续、资料齐全、完备,举报执法部门,案件查处结案率高。

4)水上水下作业

①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按规定向海事部门取得活动许可证,水上作业有应急预案,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可靠。

②作业船舶符合有关规定,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安全生产检查

按规定开展经常、定期等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重点场所、施工现场

①仓库:严格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配备的各类安全设备齐全,且灵敏可靠,消防通道畅通,物品储存符合规范规定,管理维护记录规范。

②施工现场: 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施工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记录规范。

3、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标识符合国家规定,满足现场需要。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疏散场地标识明显。

4、相关方管理

1)与进入管理范围内从事检修、施工作业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对进入管理范围内从事检修、施工作业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

3) 组织机构、作业人员、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 根据变更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变更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或交底。

(九)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目的、范围、 方法和要求。范围包括所有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方式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2)按照隐患排查制度的规定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2、隐患治理

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2)隐患治理完成后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预测预警

1)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2)按季、按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开展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十)重大危险源监控

1、辨识与评估

1)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 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2)按规定对本单位(部门)的生产设施或场所等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危险等级。

2、登记建档与备案

1)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

2)按照相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3、监控与管理

1)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 (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

2)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控制措施等)

3)对危险源实施动态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十一)职业健康

1、职业健康管理

1)为员工配备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职责和要求。

2)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有关保险

1)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保险(工伤、医疗保险等)

2)受伤员工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

(十二)应急救援

1、应急机构和队伍

1)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体系,及时调整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预案

1)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2)定期评审应急预案,并根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预案应正式发布,组织培训。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应急管理经费,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台帐,明确存放地点和具体数量。

( 2 )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1)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有演练记录。单位负责人应参加演练。

2)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修订应急预案。

5、事故救援

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尽快完成善后处理、环境清理、 监测等工作,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事故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原因分析、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内容。

2)发生事故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 493号令)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3)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事故调查和处理

( 1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并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3)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伤,及时申报工伤认定材料,并保存档案。

4)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并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附件2                        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序号

安全生产目标

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安全组

闸管组

办公室

技术组

1

死亡事故为0,重伤事故为0

2

轻伤事故率≤0人次/

3

职业病发病率为0

 

 

4

重大火灾事故为0

5

机械设备重大事故为0

6

道路、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为0

 

7

无非法经营建设行为

8

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100%,杜绝重大安全隐患

9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10

持证上岗率100%

11

特种设备按时检测率100%,设备保护装置安全有效率100%

 

12

生产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 100

 

13

项目施工现场达标率100%

14

安全指令性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15

事故“四不放过”处理率100%

 

•主管考核部门  ✩重点防范单位(部门)○相关部门  ▲监督部门